法案中的“相关实体”,原则上包括在当地成立或注册的国内外公司与合伙企业。
“相关活动”以BVI为例,行业范围包括:
(1) 控股公司业务;
(2) 集团总部业务;
(3) 知识产权相关业务;
(4) 分销和服务中心业务;
(5) 航运业务;
(6) 金融相关:银行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基金管理业务、保险业务。
需要注意的是,各国之间定义的“相关实体”与“相关活动”并不相同。
如开曼的经济实质法案中,将投资基金、共同基金或基金公司与非开曼群岛税务居民的主体划为不适用该法案。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88同城分类信息网看到的,谢谢!